新野县人社局事业股在今年1月给教育单位调整一次岗位等级后,一直到12月初才开展此项工作,并且以超员、有调动等各种理由不给办理,听说教体局领导已经协调多次。本人已临近退休,并且单位在2月已有空岗,当时告知说7月办理,但现在事业股卡着迟迟不给办理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请问事业股,7-8月没有超员没有调动的情况下为什么不给办理?有超员有调动为什么不处理?为什么要拖到12月份?是否属于不作为不担当,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广大教师切身利益,望慎重考虑。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人社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岗位等级调整办理的核心原则
根据豫人社〔2014〕17号及豫办〔2010〕3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变动(晋升)需严格遵循“有空岗才能办、无空岗不受理”的原则,这是岗位聘用的法定前提,严禁超岗聘用或无岗办理,人社部门需依法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政策的申请无法备案。
2025年以来,我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事业股已为教育系统等单位办理岗位聘用业务307笔(涉及1441人)、新增人员业务295笔(涉及1258人)、减员业务583笔(涉及698人),业务办理从未中断,并非针对个别单位或个人拖延。
二、关于7-8月未办理及超员调动的问题
1. 7-8月未办理的原因:若单位有空缺岗位,根据宛人社【2014】105号文件由单位按程序进行自主聘任,人社部门无权决定任何单位任何人的聘用,若您所在单位7月已提交岗位聘用材料,可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提交时间及退回理由(如存在材料不全、岗位数据未通过等),也可联系单位人事专员或教体局人事科协助核查。
2. 超员与调动的处理方式:根据政策,超员需通过“内部调配、自然减员”消化。据调查,教育系统内部部分单位的人员调动未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超编超岗调动。目前,我们已建议教体局对超编超岗单位暂停人员调动,违规调动人员需退回原单位,待编制部门重新核定编制、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后,再依规办理调动人员的聘用备案手续。人社部门无权限直接对超编超岗单位突破政策办理聘用备案。
三、关于临近退休人员待遇保障的说明
目前,国家及省市均无“临近退休人员可突破空岗政策直接办理岗位聘用”的相关规定,岗位调整仍需严格按“有空岗、走程序”的要求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教体局加快超编超岗单位的岗位梳理的进度,待单位空岗数据确认、材料齐全后,第一时间在系统内办理岗位聘用备案,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若您有其他疑问,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社局事业股现场咨询(地址:汉城路中段;联系电话:0377-65033551),我们将为您提供更细致的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