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委巡察办的公文中有“涉政错误表述” 3[编号:784224]

  多次食言、失信、忽悠人的蒋X 留言    2026-01-28 23:23:07

  2025年12月16日,中共新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野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十三届新野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公示内容中的附件17《王庄镇党委关于常规巡察15个村级党组织整改情况通报》第2页第21行内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固定表述,错误写为“二十大精神”,属于“涉政错误表述”。(详见附件) (王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蒋鑫)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公文种类包含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等。 综上,《十三届新野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及其附件内容,作为党政公文,存在明显“涉政错误表述”。 (反映人:多次食言的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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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指出我们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已督促王庄镇党委对相关错误内容进行更正,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对各被巡察单位报送公文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错误。再次感谢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