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年后在唐河港岛幸福里购买商品房一套,随后在2016年下半年签约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规定与2017年12月31日交房使用。到2017年后唐河幸福里因多种理由未交房,并口头承诺于2018年6月份交房使用,到2018年6月后仍未交房,期间广大业主曾向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反映过这件事,幸福里开发商并曾诺于2019年2月31日交房使用,现如今离交房的时间越来越近,该商品房的地下车库还未做好,绿化也未做,离交房的标准还相当的远。据了解幸福里从2013年变开始开盘销售,至今已经5年了还未交付使用。 请领导加大督查力量使业主们能够早日住进自己的房子,看了有关帖子反映幸福里的问题,领导建议走法律途径,我只想说,我们买的房子是来住的,我只想早点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是没有退房一说的。 请问领导我的房子什么时候能交房,什么时候能住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