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政办(2018)74号文中关于乡村学校发展意见中明确指出:“四、强化经费保障 ,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严禁挤占学校经费。” 2018年以前,唐河县各学校经费都扣下30%的比例作为统筹。2018年,唐河县顺利通过国家均衡验收后,大部分中心学校还是将各学校年30%的经费扣下。不说明用途,也不让学校支取办公,已经严重影响阻碍教学工作的开展。现有部分乡镇已经先允许均衡验收学校支取2018年全部经费,非均衡迎检学校这部分办公经费仍被克扣在中心学校。各乡镇未参加均衡的学校本就相当薄弱,这些原本上属于学校的办公经费,为何就这样被截留?是不是又成了一个严重的病态、灰色区域?上级有没有文件这样规定中心校可以截流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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