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帮结伙严重损害业主利益[编号:675667]

  吴桂林 留言    2019-04-28 17:50:47

  市长,我是唐河县大唐中央小区业主代表,大唐中央的问题已经到了不解决不行的地步。(一)、2016年8月13日,大唐中央小区业委会依法成立,2017年7月6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解除唐河县中信置业(大唐中央开发商)与南阳大唐物业签订的大唐中央物业服务合同;二、大唐物业向大唐中央业委会移交管理用房(625平方)。。。。。。业委会主任李春富不经任何人知道,利用掌管大唐中央业委会公章的便利,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625平方管理用房私自和解,拱手送回开发商(有法院存档文件),使业主直接损失300余万元;(二)、2018年7月18日,李春富不经大唐中央业主大会表决,私自与河南妙福物业(大唐中央开发商物业 )签订大唐中央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超越职权,严重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三)、使用大唐中央墙面作广告的全友家居公司本应向业主业委会缴纳墙面租赁费。但李春富不经任何人知道,私自以大唐中央业委会名誉,到全友公司收取5000元租金,也不报账,也不交钱,归个人挥霍。大唐中央多名业主代表走访了多个执法部门,但都被 告知无权管辖。我们反映给滨河街道办主管负责人,滨河街道办负责人让我们召开业主大会罢免李春富,我们提出滨河街道办派员参加主持,负责人答复:业委会成立时我们参加,罢免我们不用参加,会后报备就行(有录音)。我们按负责人指导一步一步走完罢免程序,并把会议资料一一报备。可现在负责人不承认了。我们万般无奈, 反映给南阳市领导,因为判决执行时效马上要过期,一旦过期,625平方管理用房将无望追回。法制社会,朗朗乾坤,李春富如此胆大妄为,胡作非为,无人能管?无人敢管?以至于李春富如此黑恶?如此霸道?希望领导百忙中过问此事,还大唐中央7000业主一个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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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鉴于一府两院工作性质,请您小区业委会直接要求相关执行部门按照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