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教体局非法剥夺教师的生存权[编号:677266]

  王丰庆 留言    2019-06-03 17:37:36

  我叫王丰庆,男,生于1957年,1980年参加教育工作,现任职于唐河县祁仪镇中心学校,中共党员。 按照国家的退休政策,我应于2017年3月退休,但由于相关官员的不作为,使我至今没还没能办理退休手续。为此事,两年多来我曾二十多次向基层单位的主管领导反映,但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在无奈的情况下,四月份我曾两次写信向南阳市纪委反映。五月上旬,祁仪镇中心校的领导约谈我说会尽快落实我的退休问题,之后的第三天,在没有任何协商如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却通知我说:从五月份开始,我的工资被他们停发了,而且连基本的生活费也没有了。 这些是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分明是对反映问题的人赤裸裸地打击报复!这里我想问的问题是:教体局是不是行政执法单位,他们有权剥夺一越权乱作为;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能力:把一个简单的事情办成一个违法的事情,从而激化矛盾,火个没有任何过错的教师的生存权吗?如果说我的退体问题是一个错误的话,那么犯错的是那些所谓的官员,应停发他们的工资才对,为什么要停发没有犯错的人的工资呢?这不就是典型的官员犯错,小民担责吗?――这就是唐河县教体局那些所谓官员的素质:办事不作为,遇事不担当,上浇油;这就是他们的工作手段的:对反应问题的人无情打击,高压断供,治人死地而后快;这就是他们的水平,全国在扶贫济困,他们却在使用手中的权力公然造贫,与中央对着干;这就是他们法制观念的体现:虽然国家宪法的主旨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但他们认为自己可以超越法律,为所欲为,不让谁吃饭谁就得没饭吃…… 此外的问题是:我应于2017年退休,2018年他们却又给我进了一档工资,而结果是2018年我的实发工资还没有2017年的多――这就是涨工资吗?这件事也体现了那些管员的工作原则,该办的就是不给办,不该办的一定要办,而且还能办成!这不就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吗? 此外的问题是:我应于2017年退休,2018年他们却又给我进了一档工资,而结果是2018年我的实发工资还没有2017年的多――这就是涨工资吗?这件事也体现了那些管员的工作原则,该办的就是不给办,不该办的一定要办,而且还能办成!这不就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吗? 最后强烈要求唐河教体局立即终止自己的违法行为,恢复我的工资待遇,返还我的公民生存权,否则本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同时恳请有关部门依纪追究相关官员在此问题上的不作为,乱作为和超越法律行使权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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