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 市长:您好! 我叫邵红海电话是15038445678,我是带领农民工干小工程的。 我方自2012年从承建商潘自和(挂靠河南省一建公司)承接的唐河县公安局拘留所建设工程。 唐河县拘留所建设工程,在2012年4月工程开工建设到2015年6月已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结束后,在唐河县审计局进行决算,2016年2月决算结果得出后,唐河县公安局,将决算结果的百分之90工程款,付给了河南省一建公司潘自和,结果唐河县政府表示不接受决算结果,在县财政局进行第二次决算,决算结果在2017年3月得出,工程承建商潘自和,对第二次决算结果表示不接受,给我们的回话,要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唐河县公安局,进行第三次决算,之后一直以工程未和县公安局结算为由,不与我们进行工程款结算,我们向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问询此事,都以我们非工程承建商为由,不能进行结算,可是潘自和从2017年到现在,并没有采取任何举动,当地政府也没有对此项目工程,做出任何答复,也没有给出截止日期,此工程款一拖就是4年,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我的家庭已经被每月的还款利息拖垮,望市领导关注此事,能尽快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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