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城郊粮管所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违规建设[编号:768336]

  贾钟爽 留言    2024-10-07 14:46:54

  唐河县城郊乡粮管所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住宅楼2栋,每栋25层,单元房438套。发包方为唐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方为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规划建设25层,违规,理由如下:1.根据国家政策精神及河南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县城居住建筑应以多层为主,容积率指标一般应控制在1.8以下(省直管县在2以下)。严禁随意变更规划。县级城市建成区要坚持集约发展、紧凑布局,着力塑造尺度宜人、精致典雅、特色浓郁的城市形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住宅原则上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容积率不超过1.8。该区域为旧城区,周围根本没有超过7层以上的建筑,如今突然矗立起两栋25层的居民楼,与附近建筑风貌格格不入。2.该项目名为棚户区改造,但规划仅2栋楼,后期是否有进一步的拆迁计划,拆迁标准是何,并未正式公布,更未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或举行附近利益关联居民的听证会。如果该两栋楼是作为安置房先行建设,但为何至今未公布正式的整体拆迁规划?如果后续拆迁尚在两可之间,那么该两栋楼建成后,从小的方面说,影响了北面目前住户的采光通风;从大的方面说,破坏了县城整体建筑风格,观瞻极不协调。3.该区域立项棚户区,无论对上对下,完全基于经济利益考量,有违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有悖长远发展的基本理念。因为如果该区域符合棚户区标准,那么唐河县70%以上区域都是棚户区了。无非是原城郊粮库在搬迁后留下有闲置场地,但完全可以合理规划进行商业开发,申报棚户区为了什么,不言自明。对上就不说了,对下用极低的补偿款换取高额商业利益,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主政一方,不能为了政府机构运营、为了增加税收而牺牲一部分老百姓的合法利益,这不应该是法治政府的施政理念。4.城市建设功在当代,利延百年,应当统筹规划,而不是为了短期创收,盲目上马不符合群众当前利益,不符合城市长远发展的项目,这与饮鸩止渴无异。国家为何在城市尤其是县城严控超高层的住宅,因为即使撇开城市审美,无论从消防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不到位、还是几十年以后高楼寿命届满需要拆迁重建的成本等方面,建超高层都存在巨大后遗症。县城,人口密度有限,尤其目前商品房市场过剩,更没有必要建超高层。5.该项目从3月份开工到现在,没人会相信如此大张旗鼓的建设能够逃避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是提前准备好了一张合法的外衣,还是打算好建成后一罚了之,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担当一点,作为一些,不是所有的亡羊补牢,都有意义!城市建设,可以是地方主政者施政路上的一张亮眼名片,也可以是一笔难以抹除的败笔,前者可以让几代人赞颂铭记;后者却成为了旅者眼里的遗憾,居民心中的梗刺。6.希望有关部门行动迅速些,尽快调查清楚,依法处理,莫要拖成既定事实,再去走那些无意义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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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政府回复:
  

唐河县城郊粮管所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审批的规划方案共计2栋住宅楼,438户,层高25层,占地31.5亩,容积率2.49;截止目前建设工程手续齐全;

关于投诉25层违规的情况:1、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容积率控制在1.8,住宅高度不超过18层;该规定不属于强制性规定,根据节约用地原则,该项目属于中心城区,土地出让时,设计条件容积率为2.5,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2、该项目两栋楼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北边全部为绿地,满足日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