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政关于769591的回复缺乏事实依据[编号:769801]

  张先生 留言    2024-11-21 12:25:12

  关于回复业主要求改使用天然气请拿出证明材料。请问唐河县人民政府,我们交过2400元,再交1700元,总共缴纳4100元还使用老旧管道公平合理吗?我的燃气表天然气公司未经我同意给我拆除拿走合理吗?由于原管网曾使用过液化气,不符合天然气使用标准,因此华嘉盛天然气公司对前期管网进行改造维修。业主二次缴纳的1700元费用系原有燃气管道改造施工费用,由华嘉盛燃气公司收取。经查,华嘉盛然气公司收取的该费用,属于天然气设施改造施工费用,并非用户所认为的燃气开口费,我多次打电话给燃气公司都没是开口费,我有通话录音。保留进一步往国务院督察平台投诉的权利,事关民生工作岂敢糊弄愚弄百姓?

  已回复
唐河县政府回复:
  

经调查,业主反映的问题,已2020年7月10日经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文号2020】豫1328民初124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和【2020】豫13民终4810号二审民事裁定书),认定唐河县华嘉盛燃气公司收取的天然气改造施工费属于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