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唐河县上屯镇关庄村穆庄村民,我现在举报我村赵海洋,牛娜,赵英杰,赵心怡一家与我村大队勾结,非法骗取国家低保每月1380元。赵海洋一家家庭富裕,盖有二层楼房,家里还有汽车(为骗取低保,把汽车办理到亲戚名下,但是实际上他本人在使用)及其他交通工具。赵海洋家种了10多亩地,自己还在家里开了酒坊,生产销售散装白酒,同时还在我村为大队工作享有补贴,收入很可观!赵海洋妻子牛娜在岗柳电子厂上班,月工资3000多元。其父亲赵中堂为退休职工,退休金3000多元!赵海洋家庭富裕,收入较高!收入远高于同村50%以上居民!完全不够低保标准! 恳请政府部门依法核查赵海洋一家低保资格,取消其不当获利,并追究相关责任;建议对辖区内低保资格审核流程开展专项检查。
经核查:
关庄村赵海洋,系建档立卡脱贫户,该户因赵海洋妻子牛娜于2016年7月车祸全身烧伤90%以上,被鉴定为二级肢体残疾,于2016年被识别为贫困户,(当时其儿子、女儿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致贫原因为:因病、因残。其儿子现在兰州理工大学读研究生,女儿赵心怡在唐河职业高中就读。通过各种政策帮扶,该户于2019年度脱贫。
1.反映楼房是80年代所建,赵海洋父亲赵中堂留下来的农村自建房,已经比较破旧,不属于商品房;
2.反映车辆车牌号为豫RJ07W9的五菱面包车属赵海洋大哥赵松森所有;
3.反映种了10多亩地,经调查个人自有耕地3.7亩,租种他人耕地12亩种植农作物,作为增收手段;
4.反映赵海洋私自酿酒本人称主要是自己及亲戚朋友饮用。赵海洋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销售白酒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中;
5.赵海洋目前在关庄村务农,享受政府购岗,负责在村内打扫卫生等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6.牛娜在电子厂务工,计件收入,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根据现行政策,脱贫户家庭成员通过就业创业增收,不影响其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原有帮扶政策;
7.赵海洋父亲赵中堂属退休职工,有三个儿子,赵海洋属二儿子,与赵海洋户各自生活,不共享开支,与赵海洋户享受脱贫、低保政策无关(赵海洋户致贫原因为:因病、因残)。
政策落实情况:
结合国家“脱贫不脱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政策执行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指导原则,脱贫户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内(2020年—2025年)仍适用“四个不摘”政策,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低保政策作为兜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动态监测脱贫户家庭收入及生活状况,避免因政策“急刹车”导致返贫风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民政部相关规定,低保金发放需综合考量家庭刚性支出、收入稳定性及区域生活成本。经核查,赵海洋家庭当前收入暂未达到“稳定超过低保标准且无返贫风险”的退出条件。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提出,允许其在过渡期内逐步实现政策退出,而非“一刀切”取消原有保障,以确保脱贫成果可持续。
后续将持续关注赵海洋家庭收入变化,严格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评估其低保资格,同时为其创业项目提供技能培训、产销对接等帮扶,助力其实现稳定增收,逐步过渡至政策退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