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书坡,家住祁仪镇,许河村,我有发革委项目备案证明,土地测绘报告,这片土地我1996年开矛制厂放置楼扳,至今没任何争议,有群众签字为证,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鼓励第一条第九款的项目要求,我去许河村委签字盖章,多次推托不矛办理。本人经营农作物合作社,创建临时仓房,保障农机农具粮食草料存储,仓库是农业坚固的堡垒,保护耕种的希望,助力农业稳健前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清风满乡村,担当为笔,以农为本,助力农业发展,我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多次与支书协商都无果。我也木送礼,奈何人微言轻。得不到解决。身为村支书,职责成空。阻碍村庄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业,牧业,是党心所向,民心所望。希望政府详查,给予指导帮助。
经祁仪镇核查:
反映人为唐河县祁仪镇许河村王西组村民,反映的地块为许河村许东组村民许财权的土地,因1996年王书坡想在该地块建设楼板预制场,后经村委协调,村里将村农科所的2亩左右的土地与许财权的地进行置换,许财权原有的土地即反映人反映的地块由王书坡使用,王书坡须向村内缴纳土地租金。2023年因该地块卫星拍照显示违法占地,后由自然资源局下发通知、法院判决执行后进行了拆除。
市民反映的该地块不存在纠纷一事不属实。许河村委未盖章原因是2025年2月11日许河村许东组组长许可庆召开组民会议,讨论许河村王西组王书坡在原法院判决已拆除地块建草棚一事。当时许东组召开会议未等群众发言完毕,组长就说无意见的话可以上报。开会时王书坡身为许河村王西组群众也参加了许东组的会议,并且王书坡还将会议拍照录音发给许东组组长许克庆,当时会场群众未签字,会后在村组干部不知情的情况下,王书坡本人到农户家中挨家挨户鉴字画印。许河村许西组村民许定伟认为为会议程序不规范提出异议。并且群众还反映王书坡所建房屋的地块法院判决拆除还未执行彻底。
因该地块存在纠纷,且镇规委会规定有争议的建房,村委不能签字盖章,因此截至目前村委未签字盖章同意王书坡进行施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