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2012年9月开始上班,至今已有13年,但是一直是临时工身份,也无任何合同签订,毕业证、资格证都有的,这个问题医院也没有 办法解决,上属单位是唐河县卫健委 ,就是想问一下卫健委领导针对我们这些毕了业就在基层干了10多年的临时员工有没有什么政策,10多年医保、养老单位什么都没有缴纳过,都是自己买的,麻烦领导给予解决办法,谢谢
经查,依据有关规定,2020年以后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有用人需求时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批准后进行招聘,并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方能办理人事手续,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