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我家宅基地40公分,不是公共区域[编号:778963]

  范永典 留言    2025-08-29 09:51:49

  1、曲久省家建房本身就没有留够地方,到界子边只留了50公分,他家建房子工人都是走我家宅基地上。 2、他家房子建好了,在没有告知我家的情况下,曲久省自行栽了一个界子,向我们这边多栽了40公分,侵占了我家40公分的宅基地。 3、倚仗自家弟兄多,势力重,又有他大哥以前做过村支书,支部人也敬他三分,欺负人。 4、我家是赤裸裸被欺负,是非常明显的事情,为什么这么难处理呢?公理何在!! 5、要求有关处理人员到现场看看实际,不能道听途说,或者是问问村干部就了事了。回复的时间内就有听听村干部说说就定型的事……

  已回复
唐河县政府回复:
  

根据宅基地确权信息(宗地号411328015029JC00051)显示,您宅基地东侧边界为其东侧院墙,您反映的“被侵占区域”应为宅基地东侧边界院墙与东户邻居曲久省宅基地之间的公共区域,公共区域属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一方。管理区书记、包村干部、村建所等相关乡镇干部及村干部已多次到宅基地现场及村部,宣讲政策,积极敦促村委调和双方矛盾。

    下一步,上屯镇镇、村干部将继续会同村建等相关部门,在做好矛盾双方思想情绪稳控的同时,加大政策宣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