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东社区北院安置房交房五六年了,按照国家规定安置房5年是不是得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果政府觉得我们这房子不正规不是政府批,那是不是政府当面占我们宅基地是不是也是违法的,如果违法是不是得把侵占我们的宅基地还我门,给我们原址盖,我们也不要这安置房了,这安置房有啥用?没有房权证住着不安心,现在南门路都给填了,我们更觉得小区全部都是不正规的,不然为什么房权证不给办?小区南门路给填埋?请政府给一个说法! 如还不解决问题将向焦点访谈及中央巡视组01063211556反应政府违规安置违规侵占宅基地,并且安置后不办理不动产权证及现在小区南门道路都被填埋
经查:“满五年”通常指房屋交易时缴纳税费的优惠条件,“满五”即房权证出证日期开始计算,时间超过五年,不是指满五年必须办证。经查阅原城郊乡政府征地安置情况说明和村民宅基地安置合同,大部分村民同意建七层住宅电梯楼房,刘马洼村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召开了村两委、部分党员和张马洼村23户代表会议,一致同意23户用地皮入股,由唐河县天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全额出资承建七层电梯房,因不属于农村一户一宅,所以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小区南门路填埋的问题,经调查,该小区正常进出路在北门,进出口紧邻唐古路交通便利,因小区南边原小路占耕已复耕,暂时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