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物业股工作人员及秦晋花园A区盈鑫物业公司负责人三方当面协商,物业公司明确表示不会给钥匙,但回复却是同意将钥匙返还业主,完全相反的处理结果,这是哪里出了问题。回复中提到物业公司扣押业主钥匙属于违法行为,明知违法,但不做任何处理,让业主走法律渠道,住建局是否起到对物业公司监管的责任。 诉求1:物业公司明确不归还业主钥匙,为何回复已同意归还,要求物业归还钥匙。 诉求2:物业公司扣押业主钥匙的违法行为,非法侵占公私财务,限制我及家人自由,要求有书面处理结果。 诉求3:因2021年至今未入住,未产生生活垃圾、未使用公共照明、未使用电梯等,物业公司应当减免物业费,要求物业费减免。 诉求4:小区内多处广告,物业公司广告收益从未对业主公布,要求公布广告收益明细,如没有广告收益,要求拆除所有广告。
11月5日下午,工作人员联系业主及物业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现场协商问题,业主要求物业减免所欠物业费一半,物业表示业主应尽义务缴纳物业费,双方协商产生争议,最终未达成一致解决意见
二、关于反映物业公司扣押业主钥匙的违法行为,非法侵占公私财务,限制业主及家人自由,要求有书面处理结果问题。
11月11日上午,住建局、房产中心物业股工作人员到小区物业现场调解矛盾纠纷,物业、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业主电话,该业主一直未接电话;经过与物业负责人协商,一是要求物业积极联系业主并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该业主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做好沟通解释;二是经过与物业协商,物业同意初步调解意见,表示随后联系该业主,如该业主同意,向物业提交一份情况说明,说明当时售楼部通知让其收房而未收房原因,物业退还该业主钥匙。
三、关于反映因2021年至今未入住,未产生生活垃圾、未使用公共照明、未使用电梯等,物业公司应当减免物业费,要求物业费减免问题。
因国家及地方未出台关于物业费减免相关规定及文件,按照《民法典》业主应尽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双方争议焦点为减免多少问题,经调查了解,该业主自2021年10月1日交房后,拖欠物业费七千多元;物业表示可视情况向公司提交申请适当减免部分物业费,尽量化解矛盾纠纷,业主不同意要求减免一半,物业表示,如协商不成,下一步准备走司法途径起诉解决。
四、关于反映小区内多处广告,物业公司广告收益从未对业主公布,要求公布广告收益明细,如没有广告收益,要求拆除所有广告问题。
经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该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已在小区公示栏张贴(无公共收益);楼道电梯内显示屏未发现有相关广告播放,物业也证明小区无广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