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一:投诉开发商虚假宣传,侵害业主采光权 购房初期开发商宣传8号楼南侧为三层商超,实际建成近9层的四季饭店,与宣传严重不符,直接导致8号楼采光受影响,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相关损失。 诉求二:投诉物业履职不当,要求退还物业费 小区规定业主车辆仅能进入地下车库、不得进入园区,但物业允许四季饭店相关接亲队伍车辆进入小区,违反管理规定且未尽管理职责,要求物业退还对应物业费,并规范园区车辆管理。 诉求三:投诉四季饭店违规“住改商”,要求作出合理解释 四季饭店擅自将小区住宅用房改为商业经营,根据《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住宅改商用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该行为未取得本人及相关业主同意,属于违规操作,要求饭店作出正式合理解释,并限期整改恢复房屋住宅性质。 诉求四:投诉四季饭店经营产生噪音扰民,要求制止并整改 四季饭店住改商经营后,其接待的接亲队伍于早晨6点多在小区内燃放鞭炮,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干扰业主休息、破坏小区安静环境,甚至影响业主身体健康,要求制止该饭店此类扰民行为,并作出相应整改
一、关于宣传与建设不一致的问题。
涉及规划实施与宣传内容是否相符,需依据项目原始规划图纸及建设情况进行专业认定。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已就您反映的阳光云墅小区8号楼南侧建筑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以专业部门的最终认定为准。县政府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二、关于反映物业履职不当及车辆管理问题。
经核实,阳光云墅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园区内未规划地上停车位,车辆需统一停放地下车库。物业在日常管理中对外来车辆实行严格控制,禁止无关社会车辆进入。针对婚庆车辆临时进入问题,物业基于本地风俗习惯及人性化服务考虑,允许业主婚庆接亲车辆在提前报备、不影响通行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临时进入,并安排秩序员现场引导。关于物业费退还问题,建议业主与物业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关于反映四季饭店“住改商”问题。
经实地走访,四季饭店位于8号楼外围独立商业区域,其经营场所为商业性质用房。饭店后方住宅楼内 8-2-101/8-2-102房屋产权证登记用途为住宅,目前出租给饭店员工作为宿舍使用,未发现改变住宅用途用于商业经营的行为。如业主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住改商”情况,可向县房产中心提供相关材料,县房产中心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关于反映四季饭店噪音扰民问题
针对接亲队伍燃放鞭炮噪音问题,物业已与四季饭店负责人沟通,要求其引导婚庆活动在小区外指定区域(临路放置燃放桶)进行,并采取防护措施降低影响。下一步,县房产中心将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和劝导,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维护小区居住环境。
唐河县房产中心住宅物业股(电话:0377-8397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