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关部门对宇信物业的回复,还唐河一片晴朗的物业天[编号:784491]

  热心业主 留言    2026-02-06 14:48:43

  领导! 设置省市热线、书记市长留言板等渠道,就是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够积极得到解决,维护人民利益,保障社会安定和谐。 但是,您这回复,是不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还是说跟宇信凯旋城物业有深入交流,这么维护他们。这样,设置留言板,还有什么意义?浪费公共资源,你们也累! 1、针对上次回复,我已经说了,我会去房管中心查看宇信凯旋城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人防工程建设文件、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等。 你不用跟我说他有前期服务合同,我知道有,我要求的是他的服务合同内容,是否按照要求落实,为业主提供物业费范畴内容对应的服务。 你来调查了,什么时候调查的?前期服务合同在明显位置公示,在哪个明显位置公示的?您拍的照片呐? 工作人员同志,您能看明白业主的诉求吗? 2、关于宇信凯旋城物业安保人员配备,房管中心,你了解防恐防暴的相关要求吗?这个问题是你们想避而不谈,还是不懂业务?不懂得业务,去咨询咨询辖区派出所! 如果宇信凯旋城物业,能够根据运营情况,自行调配人员配备,那要前期服务合同干什么? 3、公共收益相关问题,在明显位置公示,在哪里公示?那么既然公示了,说明有收益,请把收益还给业主? 如果是无偿给第三方使用,物业你没权决定,请把收益还给业主! 4、请问,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是什么部门?我现在反馈,投诉的诉求是:唐河县宇信凯旋城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的物业服务,是否和备案合同上的一致,跟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否匹配?是否是物业不按照物业前期备案合同服务业主? 请不要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漠视业主的诉求,协同物业公司侵害业主的利益。请宇信凯旋城物业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物业法管理规定,监督宇信凯旋城物业规范,合法合规运营! 我可以配合宇信凯旋城物业的主管部门落实前期服务合同内容和现在服务的一致性!亲眼看到宇信凯旋城物业的规范运营,以期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难道必须把行政诉讼送到,您才重视!

  已回复
唐河县政府回复:
  

  网民你好,县住建局组织县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分别于1月30日、2月12日赴宇信凯旋城小区进行现场核查处置。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公开物业原始备案合同”问题

经调取宇信物业在县房产管理中心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并对照小区公示栏公示内容,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单价及服务标准等核心条款与备案合同完全一致。物业公司已在小区主出入口及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对合同主要内容进行长期公示。已要求物业公司在公示栏补充公示合同查询方式,确保业主可依规申请查阅。

(二)关于“缩减保洁人员”及“缩减安保人员、聘用不合格保安”问题

针对业主对人员配置的质疑,县住建局重点核查了以下内容:

1.人员资质:经查验,物业公司提供的健康证明、消防操作员证、水电工证、物业经理证等从业资格证件齐全,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聘用无证人员上岗情况。

2.用工管理:物业公司提供了部分劳动合同,显示在岗人员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因工资明细表、劳动合同完整文本涉及员工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机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3.在岗情况:县住建局调查组随机调取最近24小时内上班人员打卡记录,显示当日实际在岗工作人员共计53人(含保洁、保安、工程、客服等),与物业公司排班表基本吻合,未发现恶意大幅缩减人员或长期缺岗现象。已要求物业公司优化人员排班公示机制,每季度向业主公示各岗位最低配置人数。

(三)关于“侵占公共收益”问题

1. 协议核查:经查阅小区道闸广告、快递柜、直饮水机、充电桩四类设施的合作协议,上述设施均由第三方运营商直接投放,物业公司未向运营商收取场地占用费,亦未参与收益分成,协议中明确约定运营商需承担水电费及设备维护责任。目前无证据证明物业存在侵占公共收益行为。

2. 整改措施:鉴于上述设施占用业主共有区域,为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决策权,县住建局已向宇信凯旋城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配合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启动业主表决程序。由业委会(物管会)组织相关业主,就快递柜、饮水机、充电桩是否继续保留进行投票表决。如表决通过保留,则由业委会(物管会)作为主体与运营商重新签订协议,明确场地使用费标准;公共收益分配方案(如扣除管理成本后存入维修资金账户或冲抵业主物业费等)须经业主共同表决确定。物业公司不得再自行决定此类事项。

二、处理意见及后续监管

1.强化信息公开:责成宇信凯旋城物业于本月底前完成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管理制度等内容的标准化公示,并设立“业主意见反馈台账”,对业主申请公开的非涉密信息限时答复。

2.规范用工管理:要求物业公司每半年向业主公示各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上岗资格证书编号(隐去隐私信息),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县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如发现虚假打卡、缺编运行等问题,将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3.公共收益共管:县住建局已指定临港街道办事处物业科全程指导本次业主表决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表决结果及后续协议签订情况将及时在小区内公示,并报县住建局备案。

综上,业主留言反映的部分问题(如合同未公开、侵占收益)经查不实或证据不足,但对物业公司在信息公开透明度、公共区域管理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县住建局已采取实质性整改措施。若业主对本次核查过程或物业公司提供的数据仍存异议,可联名向临港街道办事处申请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县住建局将积极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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