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我于2016年在南阳市恒顺达置业有限公司购买43平方商品房一套,所有房款、税款、大修基金已全部交给恒顺达置业有限公司,至今不提供税票。经多次与开发商协调仍无结果,我们既然向国家交了税款,为啥收了钱不给我们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希望给予解决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卧龙区税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该企业财务在外出差,近期返回公司后将及时向市民开具发票,卧龙区税务局将继续跟进督促该公司的发票开具情况。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