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盘龙阁偷税漏税为何无人管理?[编号:676691]

  徐华南 留言    2019-05-23 10:42:54

  仲景路和范蠡路交叉口(大汉王朝后面)港岛盘龙阁小区入住至今十几年购房款、物业费、水电费等缴纳任何费用从未开具任何相关发票,存在偷税漏税情况,请有关部门督查,还大家一个晴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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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基层税务机关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港岛盘龙阁小区(又名仲北花园)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分别为两个公司。

关于您反映的开发商收取购房款未开具发票问题,经约谈开发商财务人员,开发商已经分批次开具了购房发票,但没有及时通知业主领取。业主可携带相关收据,自行到开发商处领取。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未开具发票问题,业主可携带相关收据,自行到物业公司处领取。

关于您反映涉嫌偷漏税问题,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章“检举事项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须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须知,检举纳税人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发票违章和漏征漏管,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写出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违章事实,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名称、被举报人的联系方式、违章所采取的手段、金额、初步证据等;发票举报,需注明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是否持有能够证明购销行为已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或证据以及被举报人名称、具体地址、具体税务违法事实等。请保留该纳税人违法证据等材料,通过实地举报、电话举报、信件邮寄等形式向南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进一步反映问题或提供该纳税人违法证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