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政府督促开发商补税,开发票,[编号:678433]

  高帅 留言    2019-06-27 10:10:15

  市长您好,我是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街道春华苑小区的住户,这个小区是南阳市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在2015年该楼盘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因为看到了预售许可证,觉得有政府做信用背书比较放心,我们这些买房人就交了购房款。 我们这些购房人一部分办理按揭贷款,另一部分将全部房款交给开发商。开发商为按揭贷款的买房人开具了首付部分的发票,全款支付房款的买房人开发商只给开了一个收据。开发商收取房款后口头承诺尽快为买房人开具发票,办理房产证,但是一直到现在4年了开发商一直不履行开发票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小区购房人多次联系开发商和到有关部门上访,被告知开发商因违法已被税务部门停止使用发票,而春华苑小区因为开发商没有建设配套的消防设施导致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无法办理房产登记。与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后给我们的回复是公司没钱,发票和后续建设都无法办理。 我们希望市政府督促税务部门查清开发商偷税漏税的行为,为我们小区买房人开具正规发票。

  已回复
市税务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涉税问题,经核实:济苑建材租赁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5日办理税务登记,经营地址为长江东路106号,经营范围是建筑材料和工程机械租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章“检举事项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须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须知,检举纳税人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发票违章和漏征漏管,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写出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违章事实,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名称、被举报人的联系方式、违章所采取的手段、金额、初步证据等;发票举报,需注明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是否持有能够证明购销行为已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或证据以及被举报人名称、具体地址、具体税务违法事实等。因此,请保留该纳税人违法证据等材料,通过实地举报、电话举报、信件邮寄等形式向南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进一步反映问题或提供该纳税人违法证据等材料。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