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失业保险金,无法申领失业金,生活无保障[编号:776063]

  徐冠南 留言    2025-05-26 10:16:28

  我2005年在南阳市豫01线大桥收费站招聘人员,2009年4月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改制为南阳市公路局红泥湾超限站,有改制为南阳市路产路权管理中心,现在又与原南阳市公路局(现: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欠缴失业保险金是在南阳市公路局红泥湾超限站期间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的费用至今单位未缴纳!我与2022年6月签协议不予安置离职!后又就职河南德诺安科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老板转移财产,恶意拖欠工资10几个月不发,被迫离职至今!2025年1月去办申领事业金时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告知,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南阳市公路局红泥湾超限站欠缴失业保险金欠费,不能办理失业金领取!2025年1月我去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反映欠缴失业保险金事宜,回答我说2025年2月、3月份补缴欠缴费用,后又多次前去沟通,回答我说有200多人欠缴,需要核算(意思是有退休人员和死亡人员,核算后补缴)、现在5个月过去了,实在拖不起,后没办法申请自己全部自费补缴,结果我有一部分缴南阳市公路红泥湾超限站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账户,自己补缴不了(我是按企业缴费)!现在2025年5月23日至今未能办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领取期间,医保费用是有失业保险金国家免费缴(个人领失业金期间不用医保缴费)!医保欠缴马上6个月了,在不缴费医保使用就会暂停1年后在缴费才能启用,现在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核算为由至今没有补缴失业保险金拖欠费用!我无法办理失业金领取,因此医保可能马上要用不成,在这以后如果本人有什么住院报销谁来承担!还请市领导为我做主,督促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我为尽快补缴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失业保险金费用(这部分费用当年个人部分工资一扣)!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说机关事业单位不能欠缴社保费用(所以,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欠缴费用不能以人员退休和死亡为由核算这部分费用,因为欠缴费用已在社保系统生成欠缴总额,在核算也不能把退休人员和死亡人员费用取消,所以核算只是托词)这部分费用不缴每月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欠缴费用会越来越高!无辜拖欠至今没用社保中心和税务机关催缴!造成我不能申领失业金,生活无法保障!再次恳求市领导为我做主,催促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尽快为我补缴失业保险金!谢谢!谢谢!谢谢 人社局回复:网友您好, 根据豫税发〔2024〕4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同处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三、职责分工 税务部门负责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的工资申报、缴费受理、费款征收环节的争议问题;会同人社、医保部门处理好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会同人社、医保部门受理缴费人因争议产生的退费申请。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社保费用的征缴和清欠应由税务机关执行职责,建议您向税务机关反映该问题,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人社局和卧龙区税务二分局我早已经反映过了,人社局说他们没有催缴行政权力,卧龙区二分局说他们文件下边就附属一条:征收催缴行政职责权,但是,和单位沟通了,单位不缴欠款他们也没有办法!!!!就这样欠缴失业保险金欠款拖欠11年之久,没人管吗????我的失业保险金单位早已扣过费用,现在就这样拖着我到什么时候???电话已经打了多次,这样一点小问题就解决不了,难道只有找到领导,才能给问题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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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回复:
  

经查,因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合并到市公路中心的原农村公路管理处、原路产路权管理中心人员均欠缴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失业保险金,有单位欠缴部分、还有个人欠缴部分,有在职人员、还有退休人员、离职人员、死亡人员等多种情况。目前,市公路中心人事部门正在积极核算,完善相关手续。下一步,税务局将持续向人社局等部门提取单位及企业欠缴社保费用明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欠费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