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拍下南阳市法院法拍房,在拿到法院执行裁定后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税务告知需要开发商(南阳中锦置业有限公司)全款发票,(本人需缴纳税款8万多,到期不缴纳法院将会无法退回交税金额)。但是开发商无法开出发票于9.25日拨打12366要求税务机关协助开票,经过仲景税局电话回访得知现在开发商已经被南阳市税务局停票,且仲景税局无法协助解决。先请求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第一条规定协助我解决发票问题或者协助完成税款缴纳。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无法开票带来的后果。
尊敬的网友:您的诉求已收悉。宛城区税务局已通知南阳中锦置业有限公司办理申请发票额度事项,发票额度调整手续正在按规定时限办理中。待额度审批通过后,企业可为反映人开具相应发票。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