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河南省邓州市林扒镇姜营村南张庄56号的张相成(身份证号:412930194805216110),是张哑巴(身份证号:41293019520309611X)的监护人。我今天要状告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花洲信:(1)未经张哑巴或者监护人同意,私自更换张哑巴的五保存折本,导致国家五保补助的10870元被他人盗取。(2)银行取现操作流程有问题,导致张哑巴的第一笔五保钱3750元被他人利用我和张哑巴的证件盗取走。 2011年11月26日,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林扒信给张哑巴开了五保存折本(NO100002840912),国家把张哑巴的五保存折按照季度打入这个存折本里。四年来张哑巴的五保钱一直没有领取,直到2109年1月,我拿着存折本去银行取钱,发现存折本里只有9元。四年的五保钱一直没有领取,正常应该有1万左右,我的钱到哪里去了?我本以为是民政所给张哑巴的五保钱出了状况,便去民政所咨询。结果被民政所告知早在2014年9月份,银行已经更换新的五保存折本了,但是我却毫不知情。经过一周的寻找,最后在村会计家里找到了张哑巴的新的五保存折本,我拿着五保存折本发现有人分三次取走了张哑巴五保存折本里的10870元。这10870元的损失正是由于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花洲信2014年9月24日新开的五保存折本(NO145002904325)造成的。基于以上事情经过,我本人多次去银行、民政所、村会计处多处询问,我对于银行的整个操作过程存在三点疑问:(一)银行没有经过张哑巴或监护人同意,怎么更换五保存折本?(二)新五保存折本为什么不交给张哑巴或者监护人?(三)更换新的五保存折本,我手中的旧五保存折本为什么一直不收取走? 2015年11月05日,有人拿着我(张相成)的身份证和印章以及张哑巴的身份证盗取走了新的五保存折本上的3750元。我查询了银行的取款资料,盖的我的印章,并没有我的指纹或者签字。由于银行的监控系统只保存3个月,因此无法查询到底是谁取走了这3750元。很显然这3750元是由于银行柜台的操作员没有核对身份证和本人是否一致造成的。 因此,我向银监会的领导状告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花洲信:(1)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花洲信在没有征得张哑巴或监护人的同意开存折本。(2)存折本未送到张哑巴或者监护人手上。(3)银行在取现金的时候没有核对人证是否统一。(4)银行取现不施行本人签字或者按指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调查中,书面手里材料已寄出,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