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百年人寿社旗分公司销售张博,推荐了这款《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给我未满一周岁的孩子办理。介绍说,这款保险是新出的分红型险种,相当于在银行存钱,每年都有分红,等到孩子18岁上大学或者20几岁结婚的时候就可以连本带利取出来差不多10几20万,现在办的话送价值2000元左右的净水器卡(至今未用,在家里放着),于是我就办理了。截止到去年的3月10号,已累计缴费9万余元,本金根本取不出来,且分红每年只有2000多,百年人寿的客服现在告知每年的分红不固定,根据市场行情上下浮动(类似于理财产品),而且已经缴纳的本金只有到孩子身故或者保险到期(期限是100年)才能取出,如果现在要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约4万余元,不到总缴费的一半。这与当时的销售描述的严重不符,属于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没有依法展开可回溯的管理。保单的投保提示和签名不是我本人所签,应为销售员代签。跟他们公司经理沟通,要求退回所有保费和这几年所产生的的利息等,被告知没有依据。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在该公司不是个例,希望金融监督管理局予以进场检查。
客户感觉现在不划算,不想交了,要求公司给全额退保。已跟客户再次确定保单的现金价值,客户表示不能接受,差距太大。前期已经多次和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处理,客户都不接受公司的意见,客户全额退费的诉求无法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