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月河镇沈庄村主任倪正岭的一封信[编号:671130]

  鱼夫的心事 留言    2019-01-08 09:27:38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百忙之中,现将一基层干部的问题反映给你,一,2017年6月国家的土地确权政策,时任沈庄村村主任的倪正岭将自己(2000年2月)所承包的集体土地,通过非法违规操作占为己有,侵吞集体财产5.05亩,(有2000年承包集体土地水淹地和现在土地确权书为证),在明知道所承包的的土地归属集体所有,身为村干部的倪正岭,知法犯法,可以说是肆意妄为。二,2018年4月,倪正岭又利用职务之便利,隐瞒事实之真相,为其女倪风清成功申请国家贫困房并搬迁,(倪风清只是户口留在本村,现离后又嫁,其符不符扶贫条件?身为村干部的家庭是不是扶贫对象?),三倪正岭任沈庄村会计期间(2005――2017),利用黄景娟户头(41293219741020412X)分开粮补户,骗取国家粮补资金数十年,有月河镇财政所粮补花名册为证。四,2002年,在没有召开村群众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将本村的坡耕地,条带,水库各以7000元的承包金(共计14000元)发包他人,村民未见一分钱承包款,国家每年给予老百姓105元的退耕还林补贴,倪正岭通过欺上瞒下,分散转移的手段全部占为私有,用于个人消费。以上每项,有依有据,本人真名实事求是的举报,希望上级纪委部门快速的严查严办!

  已回复
桐柏县政府回复:
  回复如下: 一、倪正岭侵吞所承包的5.05亩集体土地并进行了确权。经查,2018年倪正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11330101214180067J)中有7块基本农田,4块非基本农田,确权面积28.19亩。其中留言板中提到的5.05亩地,该地块代码为:4113301012141800455,该地块有2亩多确属集体土地,土地确权有误,已报确权公司进行修改。倪正岭还有一块附近的5亩多地未确权上。 二、倪正岭女儿倪凤清享受易地扶贫扶贫搬迁。倪凤清2014年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档卡人口4人,分别是本人倪凤清,现在福建泉州务工;之女邢寒寒,现在天津体育学院康复专业大三就读;之女邢艳艳,现在桐柏三高高二就读;之女邢晓宇,现在桐柏方树泉中学就读。致贫原因:因学。2017年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前,三个女儿一直租住在月河镇沈庄村许庄组王明才家。2017年经个人申请、村民评议,公示、上报搬迁,2017年12月搬迁入住,2018年9月标示稳定脱贫。 三、倪正岭利用黄景娟户头骗取粮补。经查,月河镇沈庄村许庄组黄景娟和彭峰是夫妻关系,其家庭粮补面积7.63亩,2016年打入彭峰帐号00000025817558703889粮补资金839.3元;2017年打入彭峰帐号00000025817558703889粮补资金839.68元;2018年打入黄景娟帐号62305987000883888粮补资金843.12元。2018年之前,均由彭峰的母亲领取。此反映不属实。 四、倪正岭私自发包村组土地和退耕还林的问题。经查,2002年,当时的土地大面积撂荒,同时了出现了发包热,经沈庄村许庄组群众大会,对组荒坡、条带及水库进行了公开发包,承包人杨新胜(桐柏县城关镇人)。当时倪正岭任沈庄村许庄组组长,承包金7000元,土地统筹提留由杨新胜负担。后来,该组群众出现异议并经法院上诉。2005年,经桐柏县人民法院判决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005)南民商终字第305号),维持原合同。至于退耕还林补贴的后期每亩125元,补给承包地造林者杨新胜,老百姓不造林不见补。此反映不属实。 2019年1月18日上午,沈庄村包村领导王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到该村民家中将处理结果与其进行了沟通,该村民对处理结果满意。 月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