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桐柏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的一名普通职工,我县综合执法局成立近三年以来,局领导一直强制执法工作人员在节假日,休息日继续工作,不给任何报酬和加班费。违反《劳动法》的第四十四条,侵犯了我们的正当合法的人身权利。 我们都是普通工人,可以为工作奉献,但是任何领导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多次反映未果。我们没有任何造谣污蔑,可以请纪检监察部门来我局调查取证。 请领导百忙之中听取群众的呼声,为盼。
网友您好,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无偿劳动,违反劳动法的问题。因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性,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坚持正常巡查,处理职责内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在成立时就明确规定,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执法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因现在城管系统的补助发放没有上级文件精神,无法正常发放,加班人员按照考勤全部如实登记,待上级明确发放标准后统一补发。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