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桐柏县一名下岗女工,为了生活,我和我们几位下岗 小姐妹在桐山街物资局楼下接一店铺。4月26日我们在对破 旧店铺进行装修铺地板时,桐柏综合执法局在没有给我们一 个明确的参照样板时,暴力给我们砸两次。而在砸两次门店 地板后才下达改正通知单,试问,作为一个为公民服务的机 关,谁赋予他们的这种特权?且他们在对桐山街的监督管理中 存在严重的不公平对待,有的商户让装橱窗,有的不让,试问 法律法规一再强调人人平等,难道对他们来说就可以逾越吗?我们 做为下岗人员不给政府添麻烦,自己创业,我们不要求特别对待 难道连一位公民应有的权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吗?我们恳求尊敬的 市长,为我们做主,严惩违规执法,暴力执法,不公执法给商户和公 众带来恶略影响的桐柏城市综合执法局二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