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柏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二中队暴力执法一事 我叫刘自然,身份证号码:411321197804150029,电话:13838796181,家住城关镇新华街102号附3号,属桐柏县酒厂的下岗职工。为了生计,我带领几个姐妹经营个体服装店,反映情况如下: 1、在未下达整改通知书之前综合执法局二中队多次暴力执法; 2、执法局未明确答复执法依据; 3、整改通知书内容模棱两可,参照物不明确; 4、执法人员未亮明身份。 具体事情经过如下: 4月26日上午10:00左右,我店(位于桐山街兰亭宾馆北侧)正在正常装修时,来了一辆无牌照的车辆,下来一群手持铁锤、钢钎人员,未亮明身份,二话不说上来一顿狂砸后扬长而去。约半小时后,自称二中队的两位队长马某和陈某步行来到现场,说我店前沿地坪高出北边店铺的前沿地坪约0.5公分,但末说让我拆除。让去综合执法局报备装修一事。本着遵纪守法的态度,我立即带着所有相关手续到综合执法局报备,局里开具一张与装修相关的500元费用条据(未注明违反哪些条款规定)。我于下午2:00点去市民之家缴纳了500元费用,下午3:00点左右,又来了两辆无牌照的执法车辆,未听我们解释说明,继续暴力砸碎瓷砖,语言粗暴,行为恶劣。一个叫黄修裴的直言说:兰亭可以装修人家是招商项目,你们就不能装修,走前还扬言:来一次砸一次,看你有多少钱!随后,我们全体员工到执法局,要求局里给予合理公正的答复:要求我店铺前沿地坪与北边店铺前沿地坪一致高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以南边店铺的前沿地坪一致高?我以已经装修好的店铺的地坪高低和橱窗标准来装修难道也违规?执法局的办公人员从上到下避而不见、推三委四,自始至终也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下午5:10左右,又来一群执法人员到现场,见无处可砸后拿出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试问: 在我没收到整改通知书之前,是谁赋予他们这种暴力执法行为来侵害下岗职工的利益?我店装修以其他已装修好的店铺为标准也是违规?难道是哪个条款规定这些店铺有装修的特权,可以随性随意装修?难道店铺装修也要分三六九等?作为一个下岗职工,我手无缚鸡之力,如何面对这群身强力壮、暴力执法的办公人员?在此:我恳请领导们为我们下岗女工做出公平,公正,合情,合情的解决方案。我们诉求以下几点: 一,要求态度,行为恶劣的执法人员当面给我们道歉。 二,要求城管执法者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对我们地板砖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三,要求我们门脸橱窗装修本这城市市容整齐,美观的前提下,按兰亭宾馆门脸橱窗看齐。(我店铺房间结构和兰亭宾馆是一体的,都属于物资局的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