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桐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一名执法队员,我局成立近三年来,违法乱纪问题层出不穷,让人忧心忡忡。现向您反映如下: 一,我单位的五险一金,以及工资发放混乱,五险一金一直在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从工资中扣除,但我们经县社保机构查询,查询不到。 我局一李姓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一直因养老金未交而办理不了退休手续。领不到退休工资,生活困顿。 我们的工资每个月都在变动,不停的在降,执法队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都维持不了,如何能安心工作?去单位财务询问,一句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没有任何的解释和说法。 请问我局领导,我们每个月按时按规定扣除的钱去了哪里?请给我们一个答案。 二,我局自成立以来强制同志们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无偿劳动,单位领导均以单位没钱为借口,拒绝支付同志们的合法报酬,并扬言不想干可以滚蛋,谁有意见谁可以辞职。我们没有本事,只能拿个死工资,同志们意见很大但都是敢怒不敢言,我们可以为工作奉献,但是国家的《劳动法》难道只是一纸空文吗?难道还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依法治国只是一句口号?我们没有文化,理解不了,希望领导能给我们一个解释。 三,县委政府宣布任命的执法大队大队长说撤就撤,没有任何的人事任免程序,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利成了一些人谋私利的工具,任人唯亲,党同伐异,单位一盘散沙,人心惶惶。 我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翘首以盼县领导,县监察部门能在百忙之中来看一看管一管,还我局一个光明,还同志们一片青天。
网友您好,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单位“五险一金”问题。桐柏县综合执法局成立于2017年8月11日,下属城管执法大队,事业差供,人员编制90人,实际人数140人,由于财政拨款不足,单位经费在保障人员工资、办公支出等经费后公交部分无力缴纳,个人部分按照国家规定扣除后暂存财政账户,待经费保障后一起缴纳到位,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关于工资变动问题,单位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正常晋级,按照标准发放,不存在乱发放的问题。
2、关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无偿劳动,违反劳动法的问题。因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性,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坚持正常巡查,处理职责内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在成立时就明确规定,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执法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因现在城管系统的补助发放没有上级文件精神,无法正常发放,加班人员按照考勤全部如实登记,待上级明确发放标准后统一补发。
3、关于县委政府宣布任命的执法大队长撤职问题。城管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是2015年县委组织部任命的桐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在2017年8月11日整合成立新的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时,原单位已撤销,大队长职务自动解除,至今县委组织部未有新的任命。城管局党组在2017年8月任命其担任城管执法大队长大队长职务,2019年2月因工作调整,撤销其大队长职务,属于城管局党组正常的人事任免,没有违反组织程序。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