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在桐柏县毛集镇政府工作,2020年底离开桐柏。去年在本地办理出入境手续时被告知本人仍在桐柏县出入境处存在备案信息未撤销。经联系桐柏出入境工作人员,被告知公职人员备案撤销需由原单位提交申请,个人申请一律不予受理。由于原单位人事调整且政府办公电话更换,几经周转,我于2024年12月23日15时联系到镇政府办,值班工作人员告知我需汇报请示领导,让我等待。等了二十天,未有反馈。今天15时06分,我再次联系镇政府办公室,被告知需请示领导,稍后回复。16时30分我再次打电话咨询,被告知需要我本人联系毛集镇书记,且未提供姓名和电话等任何信息;现在就单位填写一张撤销表再提交给出入境,年年单位开展的常规工作就这么困难?恰好负责的人都走了,没有一名工作人员知道该项工作如何开展?每一名公职人员工作变动都需要本人向主管领导就管理地变更提出申请?哪有这项规定?;“13710”工作制度我不再阐述,出入境不接受个人申请我也不再重申,2020年人员调离但备案未撤销以及接待人员办事成效我也不再追究。希望毛集镇政府尽快解决本人撤销公职人员备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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