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毕业,2014年3月1日就职于南阳金牛电气有限公司(南阳市,桐柏县),于2021年1月31日从该公司离职,社保缴纳时间为2019年7月-2020年12月,2014年到2019年7月,期间社保未缴纳。 我2014年3月1日入职以后,要求公司缴纳社保,公司告知(中层管理层才缴纳,其他员工不缴纳),该公司2014年120人左右缴纳社保的只有15人左右。一直拖延到2019年,在我和其他员工的强烈要求下,2019年7月开始缴纳社保。 然而2014年-2019年欠缺部分,公司承诺补缴,我们刚毕业的学生信以为真,一直等到2025年还未解决。 去南阳市桐柏县社保局很多次,给出的回复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我的时效已经超过一年。拿着证据去法院询问,起诉的时效是2年。 2013年毕业,涉世未深,截至离职,一直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用各种原因拖着,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维权道路依然坎坷。 希望市领导给个指导解决方案,作为公民,依法纳税,依法要求就职公司依法缴纳社保,是我的权力也是责任和义务。 我的诉求是,责令该公司给我补缴2014年到2020年未缴纳的社保。 像我这样的情况的学生和民工大约30人左右。
因无诉求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无法核实其与公司的社保缴纳信息,税务局为征收部门,仅可责令缴纳用人单位申报登记日期内的社保缴税人员的应缴未缴社保费。补缴需先向社保部门办理其与该公司的劳务关系相关联。后续可直接拨打税务部门社保电话0377-82187887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