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在医院开药,一次只能开一个星期的药,最多也只能开两个星期的药。如果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长年每天都要吃药,又没有办成慢性病,在医院开药门诊要先支付起付线费用,才能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费用。实际上支付起付线费用后,因药量少,不能报销或很少报销门诊统筹费用。卫生院开药虽然不支付起付线费用,但是药品种类少,开不到需要的药。南阳市有没有买药能报销统筹费,又不支付起付线费用的药店。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执行与开具处方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医保待遇政策。依据《南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市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50元/次。目前我市已有1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因此,您可以凭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电话:0377-61568866)购买药品,享受相关医保报销待遇。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用药保障。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