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2月1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项目 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该政策于2024年3月1日实施。大致内容如下: 将一般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省级知名专家和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类别由之前的个人自费调整为甲类,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一般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5元/次确定,省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10元/次确定,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20元/次确定。收费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各统筹地区政策规定比例支付;收费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由统筹基金按政策规定比例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个人负担。 所以,想咨询一下南阳市范围内医院落实情况,能否在就诊看病的同时刷码就能报销门诊诊察挂号费?谢谢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市医保中心工作安排,已随机联系一家医院,询问是否按照上述通知执行,医院回复已执行。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