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不作为,霸王条款,职工医保以前单位(南阳泓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欠缴。现在在新单位上班,每月正常缴费却不能正常使用??? 以前单位(南阳泓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欠费(2021年5月到2022年6月)必须全部补缴后,才可以使用。不然新单位一直缴都不能用,居民医保还一年一交交了就能用呢,职工医保却卡着只收取医保,欠费期间不让用就算了,现在不欠费而且每月按时交还不让用。再说欠缴是单位造成的,又不是个人造成的,你们拿着这个理由卡我们这个人。 岂不是只要欠费存在,再交多少年都不能用,说等退休了可以算累计年限,比如交了5年欠1年,再交20都不给用,退休了原单位补了可以用,不补就当给医保捐款了?而且必须限定原单位把所有欠费补交,关键原单位经营不善无力补缴,个人想补缴却不能补交,说什么公司名下有一个人还正常参保,公司正常?不能补缴,这是什么逆天操作,医保回复说这个问题很多人反映,但是,就是不解决。为啥别的地市存在类似问题,都有解决办法。 从发现问题到现在,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电话也打了无数个。各个部们相互一直推诿,踢皮球,不作为。请领导了解情况后尽快给出解决方案,看着有职工医保却不能用,实在自费不起了。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系统查询,您所反映的原单位还有一人正常参保缴费,并非注销或者破产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医保应由单位整体代扣代缴,个人暂时不能自行缴纳。您所反映的医保卡封锁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单位长期欠费造成的,根据宛政办〔2021〕17号文件,医保欠费三个月及以上,补齐欠费之日起设置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欠费期间和待遇等待期内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根据豫政〔2016〕77号文件,当前医保费用的征收主体为税务部门,在单位未及时缴纳医保费用时,您可以向税务部门反映催缴单位,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