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于7.19日投诉十林二初中卢瑶老师蛮横无理,不尊重家长,有违师德事宜,7.23日得到回复,效率很高,值得称颂。然我对此回复有疑问和不满意的地方。如下: 1.回复称:“学校跟家长进行了微信和电话联系”。然我作为家长以及投诉举报人,并未收到任何代表学校的“微信和电话联系”。 2.回复称:“卢主任已认识到错误并向学校做了检讨”。向学校有没有检讨,我无法得知。但我被踢出群,我孩子以及我父亲都被霸气踢出群,我需要的是“卢主任”向我们道歉,卢主任在群里“打扰了家长们的休息时间”,则也应该向“家长们”检讨道歉,而其次才是学校。我投诉是为了解决问题,消除影响,而不是想得到一个“打马虎眼”的回复。 3.关于回复解释在暑假刚开始就收集家长信息的原因,是为了”购买保险“、”家访“等,则我更愿意相信是我质疑之后的借口。a.如果是好事,大家是愿意支持的,那为什么在收集的时候不直接说出这些理由呢?那样工作不是更好做吗?事实上,我在群里问的时候,卢瑶老师给的“理由”是为了中考报考的需要。b.暑假期间,理论上还属于上个学期班主任管理,因为暑假是上个学期结束后的假期。回复称暑假收集信息是为了”下学期买保险“和”暑假教师大走访“,不符合逻辑规律。因为走访也应该是上学期的老师进行家访,而上学期老师是知道学生的家长信息的。下学期老师对学生是”陌生人“关系,到学生家庭走访,到家里跟孩子说:我是你下学期的老师。这合适吗?这不是给诈骗分子提供犯罪条件吗?何况,老师是要求家长把电话号码备注到群里,这相当于公开了。这怎么“不是有意泄漏家长信息”呢? 作为人民教师,需要的是知错能认错,把我以及我孩子和我父亲踢出群。侵犯了我的权益,就应向我道歉消除影响。如果仅仅是回复“向学校认错”了,打马虎眼,而事实上并不知道真正是否意识到错误。我觉得这不是对待举报人的态度。这种回复不能让人信服,久而久之,影响政府以及教育的公信力。 在此,我需要,卢瑶本人应向我以及我家人公开道歉。并在以后的教学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报复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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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教体局回复如下:7月29日晚,十林二初中校长与反映人联系,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并代表学校及老师表达歉意,30日中心校领导也与其联系沟通说明情况,现已达成理解共识。下一步学校会再与两位教师沟通细谈,安排家长及学生重新入群,进行一些必要的假期工作提醒。针对杨先生反映的问题,学校、中心校会持续跟进,后续有任何问题,家长可第一时间与学校、中心校联系沟通,帮助解决。处理结果:十林中心校责令十林二初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学校也做出承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争取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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