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长,做为一个合法公民我的权益受损该怎么维护???[编号:674548]

  高长爱 留言    2019-04-03 20:27:55

  市长同志你好, 我2010年在南阳市下属县城社旗“隆盛锦城”购一单元房,现在是2019年,可是我购房时地产商说的交房可以拿红本彻底成了一句空话,到现在9年了,我们没有房产证,没有政府管,没有地方投诉,打电话去所谓的地产商处永远都是硬邦邦的一句话“在办,不是我们一家没有,很多都没有。。。”永远没有明确的时间,态度比我们还牛,因为他们说我们交了钱就是“弱势群体”。我理解不了家乡的办事章程,因为房子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家庭都不是小事情,我没办法糊里糊涂不管它。我有去县政府平台投诉,没有任何反应。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维权?我们不扯开发商售楼前那一套承诺,也不究他们的小区环境和房屋质量跟合同的出入?我们只希望可以维护我们最基本的权益,交了房款拿我们的房本,政府允许建,为什么不给证,不能办证为什么批地,为什么允许售卖???我们如何维权???我每年交管理费,缺一年就会被停水停电,可是我们这么多年要不到房本,却找不到一个能说理能为我们做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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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有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它必须费税、材料等。房屋登记机构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房屋确权发证,所以网友提出办理房权证问题,只有在开发企业完善上述手续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后,房屋登记机构才能依照法律法规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业主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便早日办理房权证。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网友也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规定,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