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人举报社旗县财政局王新宇开发小产权房屋,坑害老百姓一事,社旗县政府回复说其并未参与开发,我想问问社旗县政府!王新宇名下是否有卧龙路昊凯公寓1--7楼的房产?再问我们现在居住的住房是何人所建?他如果没有伙同他人开发小产权房子,他哪来的价值大几百万的房屋,而且这只是其名下房产的一部分!我们楼上这么多住户,均已购买昊凯公寓房屋并入住多年,为什么房权证在王新宇名下?请社旗县政府给出解释?在习总书记领导的太平盛世下,我深信有地方能够申冤!绝不向恶势力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