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护,天理何在![编号:674875]

  李凯 留言    2019-04-11 22:30:01

  就本人举报社旗县财政局王新宇开发小产权房屋,坑害老百姓一事,社旗县政府回复说其并未参与开发,我想问问社旗县政府!王新宇名下是否有卧龙路昊凯公寓1--7楼的房产?再问我们现在居住的住房是何人所建?他如果没有伙同他人开发小产权房子,他哪来的价值大几百万的房屋,而且这只是其名下房产的一部分!我们楼上这么多住户,均已购买昊凯公寓房屋并入住多年,为什么房权证在王新宇名下?请社旗县政府给出解释?在习总书记领导的太平盛世下,我深信有地方能够申冤!绝不向恶势力低头

  已回复
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经查,王XX系财政局职工,经查阅相关手续,暂未发现其参与开发小产权房行为;网友反映纠纷问题,当时王XX不在现场,县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