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社旗县饶良镇丁庄的村民,当地派出所利用电动车新规到处抓电动车,强行收取50O元钱才放车放人,不交就要被拘留,要是被抓到不跟他们走,他们还打人,这跟抢盗有什么区别,虽然电动车有新规,但是也应该有个过渡期吧,现在家里的老人生病了也不敢骑车去看病,请领导明查,请领导帮帮我们老百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