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公安局不作为充当保护伞[编号:675995]

  刘伟 留言    2019-05-06 16:03:20

  控告人:刘伟,女,汉族,31岁。住社旗县赊店镇西小街139号,在社旗县联通公司工作。身份证号411329198804120108 手机15637717473 被控告人:李淑娅,女,43岁。住社旗县城郊乡天鹅堡小区1号楼1单元1604室。 被控告人:李建付(又名李小黑,通过捷信知道是李淑娅的另外一个情人),男,约46 岁。住社旗县赊店镇温州商贸城。 被控告人:李淑存,女 控告请求:依法追究二被控告人犯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以及在我家门口放火的行政责任 事实理由:我和杨东成于2008年6月2日登记结婚,2016年6月1日搬到天鹅堡小区4号楼1单元2102室居住。我们的住家对面的天鹅堡小区1号楼1单元1604室,就是李淑娅的住家,我们两家隔窗阳台相望。 2017年春,杨东成与李淑娅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后,李淑娅曾经微信视频让杨东成看她的乳房,到2017年 5月,利用我不在家的机会到我家和我老公发生性关系。李淑娅频繁出入我家,使我产生了怀疑。然而他们两个从此以后就到宾馆开房。他们的行为我实在忍无可忍,2017年12月26日我和杨东成就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和杨东成时断时续的还在一起居住。 杨东成为了取悦李淑娅,自2017年9月7日起至2018年6月止,包括杨东成赠与和李淑娅索要,杨东成给其现金、微信转账方式,买衣服等物、办理健身卡、代缴物业管理费等,为李淑娅支出9228元。 2018年8月初,杨东成为了和李淑娅达到结婚的目的,杨东成就采取了不适当的方式给李书娅他的亲属联系,因此造成了杨东成与李淑娅关系开始恶化。社旗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以杨东成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 2018年8月30日我跟朋友一起出去到平顶山游玩了,晚上19:15左右李淑娅伙同其妹妹李淑存,及李淑娅的另一个情人李建付,在社旗县城郊乡天鹅堡小区4号楼1单元2102室即我家门口拿着火盆,火纸点燃放火,因为我在之前已经安装了监控设备,此时我的手机突然发出报警声。我看了现场人员以及火势情况,就马上拨打了社旗县消防队的119电话,社旗县消防队出警到现场,将火势扑灭(附加当时视频的截图一共 张),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社区中队最后出具的意见是涉嫌人为放火。 8月31日控告人去消防队拿到涉火证明后去城郊派出所报案,城郊派处所不受理 ,没一个人管,接着去了社旗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接访警察说没报案记录让打110,110打通后指派城郊派出所,警察余生接到通知后给我回电话让我下午两点去城郊派处所找他让去做笔录,受案了。之后余生警官到我家现场调查取证。有一次余生对我说,李建付与李淑娅是情人,每一次李淑娅来派出所,李建付都陪着,李建付想(xin音)着她哩(结婚的意思)。 10月4日开始, 控告人的微信上突然不停的出现要求添加微信的人,以及收到手机短信和接到陌生电话。有些人直接说要和我做朋友,要求我发生性关系。我回骂并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对方说是在社旗贴吧上发现了我的照片和我的微信号,以及微信头像 ,还公开了我的手机号,并且在上面说我是一个妓女,在社旗联通公司工作,可以50元玩一次。后来我要求对方截屏发给我,我说不然不和你聊天,结果截屏发过来我才知道是李淑娅和他的另外一个情妇李小黑二人在社旗贴吧上发布了侮辱诽谤我的信息,有的给我直接打电话问我有时间没有时间约我出去。 接着我就给城郊派出所余生打电话报案。余生说没处理过此类案件让去法院立案,我后来就拿着李小黑,李淑娅俩人对我诽谤侮辱的截屏证据于10月6日去城关派出所报案,城关派出所胡培指导员受理了案件。2018年10月22号我给胡培警官提供了微信截屏,证明李建付和李淑娅二人在社旗贴吧、微信朋友圈等多个社交媒体上,散布侮辱我人格尊严的信息。之后我多次去找胡培,并多次去到社旗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处,可是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2018年11月上旬的一个周二上午大约10点,我再次去到社旗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恰好高青局长接访。我将李淑娅、李建付侮辱诽谤我的微信、社旗贴吧截屏打印件交给了高青局长。当时在旁边坐的一个老警官也对高青局长说这个小妮儿已经多次来这里上访了,高青局长听了以后也很气愤,当即就给胡培拨通了电话后说,我已经安排了,尽量给你尽快破案。第二天下午我在社旗县公安局等到了胡培警官他当着我的面给李建付打电话,并打开手机免提, 李建付接到电话后得知是胡培后就直呼其名说“小培,我有啥事了?”胡培说你有个事需要回来处理下。李建付说“我在郑州干着活儿哩,有啥事你给x旭说”,我问胡培这人是谁,胡培说也是公安局的。 在我多次找胡培追问处理进展情况,并要求胡培联系x旭一起坐下来说说时,胡培说,“你要是不相信我了,你可以要求换人处理”。 后来几次给胡培电话或者短息催促,他都说在开会。 以上两件事情,社旗县公安局都不了了之。既不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也不按照治安案件处理。这里面是否有保护伞? 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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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向公安局反馈,该案件已立案,现已督促公安局加大人员投入,加快破案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