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23年教体局招聘的教师,分配到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截止目前为止任教1年,2024年8月23日突然接到学校电话说未按照文件要求,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将予9月到期解聘。因春期3月份学校通知的将于2024年12月30日为截止时间(见截图),故十分突然,且目前只对2023年招聘教师进行了政策处理,而不涉及2018-2022年期间的教师,虽然他们招聘文件也明确规定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因此我们集体申诉以下内容: 1.同一面旗帜,同一个教育单位,因何被区别对待?难道他们有特殊渠道?请给出明确解释。 2.2023年教师在文件规定期间的2023年9月~2024年9月一年内,五险一金至今未缴纳,违反劳动法,因此学校必须补足该时间短的五险一金等待遇。 3.2022年以前招聘的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任教多年且仍未取得教资证,目前已任教多年且已入编,为何教育的公平只停留在口号上?行动上却是南辕北辙? 4.如果他们可以延迟一年以上去取教师资格证,那么我们集体申请也延期1年留任。 45.红旗飘飘,天理昭昭,请政府主持公道,调查清楚,以正人心,浮靖言,还百姓以公正。
网友您好!
为解决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优问题,2023年1月17日县教体局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发布“社旗县2022-2023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202301号)”,全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聘教师174名(其中县一高、县二高、县中职校等高中学校语文、数学等文化课学科教师126名,县中职校机电、汽修等专业课学科教师48名)。公告对招聘的县一高、县二高、县中职校等高中阶段学校语文、数学等文化课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要求是:需在入职前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按要求取得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县中职校的机电、汽修等专业课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要求是:需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按要求取得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县中职校按照此招聘公告要求,在今年的8月底对没有按《社旗县2022-2023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202301号)》要求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进行取消聘用的做法符合公告要求。
2019年、2020年我县先后接受省、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为顺利通过验收,有效解决多年来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学科结构不优、发展不均衡的问题,2018年以来我们在争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分别通过采取在入职后2年内、在入职后1年内、试用期内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办法招聘补充了大量中小学教师。这些教师目前基本都已按招聘方案要求取得了相应教师资格证,个别因受疫情等影响没能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县教体局在会商有关部门后已对相关同志作出处理意见,目前正在按意见有计划落实。
网友所反映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在同一个单位区别对待情况不属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社旗县教育系统再次进行教师招聘时,市人社局已不允许中职校的专业课学科之外的其他文化课学科再招聘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入职。招聘工作中,招聘小组严格按照中职校的专业课学科可以在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所有文化课学科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开展工作。招聘资格复审环节,工作人员对所有没有按招聘方案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了招聘资格。普通文化课学科考生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中职校专业课学科考生在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市人社部门在审批招聘方案时已经对报考中职校专业课学科的考生进行了政策倾斜。
网友反映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未缴纳相关社保的情况属实。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这部分考生入职前没有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没有印发这部分考生被招聘为教师的通知文件,因此入职试用时不能按在编人员办理相关社保手续。2023年9月,县教体局会商县人社局对这部分人员社保待遇落实的处理意见是:待相关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被招聘为教师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一并进行补办。该处理意见县教体局已于2023年9月通知相关学校告知相关人员知情。目前,对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正在按要求按程序补办相关社保手续;未能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的社保资金审批,县教体局已通知县中职校抓紧完善审批手续,待手续完善资金拨付核批后即可兑现所欠社保资金缴纳。
感谢您对社旗教育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