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高三班主任敲打学生头部[编号:773387]

  先生 留言    2025-03-12 23:58:50

  2025年3月3日晚上9点05分晚自习第二节上课,2509班班主任李某某以学生苗某某进班未打报告为由对其进行语言侮辱,肢体上的敲打对其头部击打多次,最后双方发生争吵,两人出教室后又进行争吵,班里面都能听到就在后门附近,李连一一句原话是“唉,我就打你了,你能咋样,你给我受住”等语言进行辱骂威胁,苗某佑随之将此事反应到政教处但校方应该是护着老师未采取任何措施,苗某某因害怕报复未敢向上反应此事,最后不了了之,但正义从不缺席,也不能缺席,班级里有高考监控可查证,还望给予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还有不是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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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县教体局安排责任科室师训科和分包该校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通过教师走访、学生座谈、领导班子谈话等形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结合学校录像情况,双方发生语言冲突属实,但未对其头部击打多次。事发后,学校安排团委书记第一时间处理,学生和老师双方情绪都已稳定,并达成谅解。秉着尊重事实原则,学校对该教师调离岗位,撤销班主任职务,同时,县一高中利用全体教师会,通报该问题,并进行专题师德培训,宣讲负面典型案例,重新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教师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规定》,《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 的规定“要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到非法侵害,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法律法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全体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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