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你好: 下洼镇新华书店未经授权(位于下洼老街上),擅自使用“新华书店”商标及店名销售作业本和晨光文具,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依法查处。 该商户在门店招牌、装潢、宣传材料上使用“新华书店”,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是正规新华书店。 经核实,该商户未取得中国新华书店协会和社旗县新华书店集团的授权,属于擅自使用新华书店注册商标的行为。 误导消费者,损害社旗新华书店品牌信誉; 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正规书店经营;- 销售劣质黄皮作业本,在当地作业本上搞垄断,打着新华书店旗号,侵害消费者权益。 请求依法查处该商户的商标侵权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新华书店”名称及标识;对该商户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
网友您好!
经下洼镇政府调查,网友反映的商店位于下洼镇中心街东段路南,该门店招牌“新华”二字已拆除,已责令其更换店名。该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包括经营销售办公用品、文具,周边也有文具店铺经营,不存在垄断情况。如网友发现有类似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反映。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