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在丽水名门二单元购得单元房一套,该单承诺2年内办好房产证,期间经过多次催促及投诉均无结果,近期因经济问题需要变卖该房产,因无合法手续,无法进行变卖,该问题经过多人多部门反映均无实质性进展,一直以开发商担保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未解除为理由予以回复,1.该单位收了买房者的购房款却私自抵押土地使用证是否合理合法?2.如果该单位无能力或者拒不偿还银行欠款我等购房者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3.我等购房者能否收集相关资粮去法院进行起诉,胜诉是否能凭法院判决书去县房管局办理房产证?4.违法违规者不用承担任何法律风险,一味的推拖敷衍,而正常的消费者因对方原因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请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重视,一套房子基本上是一个家庭的全部了,希望相关领导给给予协调,尽快帮忙解决此事,感谢!
网友您好!
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丽水名门小区除3、5、6、号楼未办理首次登记,其他楼栋已经达到办证条件,小区抵押土地已经解押。目前,相关部门与开发企业正在进一步协商处理。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