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使用[编号:776789]

  谢森 留言    2025-06-17 09:34:09

  2025年5月1日,我在县保健医院门诊就诊,因五月份尚未到账未能报销。六月份,至17日仍未到账,导致门诊无法报销。医院解释说门诊报销必须当月医保到账才能使用。建议门诊报销可以参照上月医保到账情况或者前面两个月也行。这样门诊就诊时就不耽误报销使用。希望领导能考虑实际情况予以关注,给与方便。

  已回复
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经县医保局调查,根据《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文件内容,第十六条(二)“用人单位及在职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人账户部分无法入账,二是累计欠费不超过两个月,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欠费达3个月时,补齐欠费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欠费3个月以上的,从补齐欠缴费用之日起设置6个月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和12个月生育津贴等待期,欠费和等待期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待遇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建议反映人及时向所在单位反映相关情况,保障单位职工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医保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参保单位的医保政策知晓率和参保意识。同时,加强对参保单位医保缴费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医保征缴工作专项审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保征缴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如网友需了解相关详细政策,可拨打县医保局电话(0377-67886668)进行咨询。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