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恒大名仕游泳馆网上卖卡后不让消费还不给退钱,卫生差[编号:779395]

  常鸣 留言    2025-09-09 08:38:17

  我在恒大名仕游泳馆网上买的月卡,当时扫了码后并未让签任何合同,因我在里面教朋友家小孩游泳 名仕游泳馆就认为我是教练在里面私自教人游泳而发生分歧误解导致其不让我在游泳馆消费还不给我退钱,我去退钱 游泳馆老板就报警 潘河派出所出面协调不了并告知我不让去退费,我仅仅只是去了一次而已,鉴于潘河派出所不调查事实真相 实属不作为,盲目告知我不要去。我有权利退回属于自己的合理费用。而且恒大名仕游泳馆内卫生环境脏乱差,配套安全设施不全并涉及垄断性质,不允许家长教其孩子游泳。希望政府给于相关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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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反映报警问题。经县公安局调查,2025年8月16日10时许,有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恒大小区名仕游泳馆私自教小朋友上游泳课,游泳馆没收了该男子的游泳卡,因此产生纠纷。接报后,潘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游泳馆表示因顾客常某违反游泳馆规定,在馆内教小朋友学习游泳,故游泳馆不再对其提供服务。常某欲办理游泳卡退费,游泳馆按照馆内相关规定不予退费,常明对此有异议。出警民警对双方就退费问题进行协调,协调无果后,值班民警告知常某此事属于消费纠纷,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关于反映退费问题。经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游泳馆表示顾客办卡时,相关规则告示都明确禁止在馆内未知情况下私自进行游泳教课,当事人在馆内未知情况下进行私自授课,且此前曾出现学生独自在馆内游泳而无人看管的危险状况,游泳馆还因此报警。因反映人违反馆内规定,造成学生家长误会及学生危险状况,且该行为可能导致其店面临高额处罚,所以拒绝接受退款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已终止调解。该事件为双方合约争议(无论是否签订有已收书面合同,已构成合约要件),县市场监管局已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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