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中源花苑:开发商违规交房、收费、车库不达标[编号:779670]

  史文东 留言    2025-09-17 08:32:49

  尊敬的领导:​ 我是社旗县中源花苑3号楼业主,开发商河南众福康实业有限公司多项违规侵权,沟通无果,现求助:​ 一、房屋交付与质量违规​ 2022年5月1日交房房至今,两卫生间未按设计图及合同第7条装给水管道,违反《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第 3.1.1 条强条,房屋根本不具备正常居住条件;​ 交房未给“一证两书一表”,2025年8月12日发函后,9月1日仅得竣工验收报告(2022.3.29)、备案证(2023.5.29),核心文件仍缺;​ 备案日期(2023.5.29)晚于交房(2022.5.1)及验收报告日期,属“未备案先交房”,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交付有关条款。​ 二、强制违规收费​ 2022年5月以“不交钱不给钥匙”强收物业费 1791 元,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物业费自实际交付起算);​ 合同约定“封阳台属交房标准”仍强收3500元; 付6万元买车库(尺寸不达标),却收2022年管理费360元(不当得利)。​ 三、诉求​ 督促修复卫生间给水管道,符合强条要求,满足使用; 责令提供“一证两书一表”,核查备案违规问题;​ 退还1791元物业费、3500元封阳台费360元车库管理费;​ 更换达标车库或退6万元车库款。​ 四、证据​ 附件:缴费凭证、合同条款、房屋/车库问题照片、验收报告和备案文件。

  已回复
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反映房屋交付与车位问题。经县房产中心调查,中源花苑小区已纳入县问题楼盘化解项目,3号楼于2022年3月31日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通过,于2022年4月1日交房,2023年5月29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该小区为县自然资源局团购项目并签订《商品房定向开发团购合同》,封阳台费及车位绑定均在购买前提前告知业主,并在购房须知上说明。

关于反映物业费问题。经县房产中心调查,《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该小区物业服务由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费2022年4月1日交房之日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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