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房产中心用 “程序合规”“已告知” 掩盖开发商违法事实,现驳斥并提要求: 一、“程序合规” 是谎言:未备案先交付是实锤违法 开发商 2022 年 4 月交房,2023 年 5 月才拿《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差 13 个月,明显 “未备案先交付”; 《建筑法》明确 “未验收合格不得交付”,这是严重违法,不是 “程序问题”; 贵中心没查没管,还帮着搪塞,是失职。 二、“验收合格” 是假象:房屋没水戳穿谎言 我家 3 号楼房屋两个卫生间没通水管,至今用不了水: 分户验收必须查通水,没水的房不可能合格,开发商拿不出我家验收记录,说明验收造假; 没水就不具备交付条件,贵中心避谈质量,只说 “合格”,是官僚主义。 三、“已告知” 是狡辩:不能让违法变合法 车位绑定就算 “告知”,也是强制交易,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中心混淆合法与违法; 房屋没水没法住,这段时间物业费该开发商交(《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告知收费” 不代表合规。 四、我的要求 立即查开发商 “未备案先交付”,违法行为; 7 日内组织3号楼质量问题及整栋楼验收程序的重新核查,提供我户《分户验收记录》《通水试验报告》等原始资料,杜绝 “验收造假”;; 15 天内让开发商改水管,让物业退 2022 年 4 月至今的物业费; 车库不合格怎么解决?封阳台重复收费怎么解决? 不落实就找省级部门和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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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未备案先交付”问题。经县住建局调查,2022年,中源花苑小区三号楼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地勘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根据《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该规定是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房屋交付使用的法定标准。“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作为交房的条件超出《建筑法》的法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是进一步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前置程序条件,并不影响房屋的交付使用。该项目建筑工程已经施工、设计、监理、勘察等单位综合验收合格,出具了验收报告,已经满足了交付使用的法定条件。
关于反映“已验收交付房屋卫生间不通水”问题。经县住建局调查,北京方州基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源花苑小区设计单位)于2020年2月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是:依据甲方要求,室内给水平面图中给水入户管道引入厨房后设置阀门,阀门后管道由业主根据装修需要自理,通水问题可到小区物业查询原因。
关于反映物业费问题。经县房产中心调查,《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该小区物业服务由南阳市家和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费2022年4月1日交房之日起收取。
关于反映车位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规划部门已对中源花园小区地下机动车停车位进行规划核实,该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594个,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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