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公安局赵河派出所不作为[编号:780093]

  杜韶英 留言    2025-09-28 18:41:41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叫杜韶英,家住社旗普罗旺世小区,我在社旗四中上班,是一名初中教师。我和袁村起诉离婚期间,目前还没宣判。期间袁村多次跟踪我,去我单位阻拦我。在2025年9月8号晚上,我下班回家,袁村和他爸妈在我下班途中开车尾随我回家,在小区门口袁村和他爸妈突然出来拦着我,袁村和他妈把我手机抢走并对我动手,随后我报警,请求赵河派出所对抢我手机一事立案调查,但赵河派出所出警人员对此事不予立案处理。经过我多次要求,赵河派出所仍不予立案处理。我认为赵河派出所有意偏袒违法方,请领导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已回复
社旗县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经县公安局调查,杜某某(女方)、袁某(男方)二人婚后因发生争执,女方回娘家生活。2025年元月,双方因协商未果报警,赵河派出所接警到场处置后,告知双方诉讼处理。2025年9月8日,男方找女方要求退还彩礼、首饰等,双方产生纠纷,女方报警。赵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并告知双方就此事冷静协商,或走诉讼程序解决。警情发生后,赵河派出所按照矛盾纠纷双推送机制,将该涉事警情推送属地社区委员会及街道平安办共同化解。事发后至9月17日,赵河街道平安办、宏达社区及赵河派出所又多次组织工作小组约见当事人双方,不仅向双方释法说理,还明确告知可能引发的结果及法律责任。

社旗县公安局赵河派出所对反映人多次报警问题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下一步,赵河派出所将继续会同街道平安办、宏达社区做好双方当事人稳控工作,每周与社区干部碰头沟通研究,不定时约见、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释法说理,引导、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在法律框架以内。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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