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3日下午我带怀孕的妻子去社旗县城郊卫生院登记建档,工作人员以怀孕前期未在本院做nt检查为由不予给办理登记,要求我们去做nt医院建档,或回男方户籍地进行孕期登记建档。若如此针对,我们如何放心在本院进行各种产检?,以后分娩和孩子的各种疫苗接种等,更不放心在城郊卫生院进行。请求政府给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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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卫健委调查,当事人前期已在南阳市医院进行产检,城郊卫生院工作人员向其解释相关情况,若在该院建档后续应在该院辖区接受孕期管理,并非拒绝为其建档,因沟通不到位,造成当事人产生误解。目前,当事人已于12月15日在赊店镇卫生院建档。针对以上情况,城郊卫生院工作人员已主动联系当事人,再次沟通解释,当事人也表示理解。同时,县卫健委已要求城郊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沟通能力,做好孕产妇健康服务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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