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社旗壹号院7号楼业主,在11月份房产证下来后,发现和之前合同里写的面积存在误差,房本实测面积比合同上写的面积少了将近13个平方,按照合同约定,需要退还我六万多的房费,加上贷款利息等差不有八万余元,但是开发商已经联系不到,去法院诉讼,法院告知我们小区属于保交小区,是问题小区,不予立案,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网友您好!
经县房产中心调查,针对房屋面积差问题,业主可根据和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中的约定,向开发企业要求补偿。因网友匿名反映,无法与其联系,县房产中心已督促该小区开发企业主动与相关业主联系,解决初始面积与规划核实面积差纠纷。网友也可拨打县房产中心电话(0377-83813769)反映,以便进一步处理。
感谢网友对社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